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可申请专项公益金支持

省内要闻 发布日期: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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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起,我省启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技活动中心等公益性单位均可申报。

  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场所修缮与维护,设备的添置与更新,拓展的项目及其他需求等。利用闲置学校或校舍建立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仍作为重点需求申报。

  省教育厅要求,各有关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青少年活动中心现状与发展进行调研,认真研究并制定2016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方案,并列出申报项目清单。面积少于3000平方米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新建或改扩建工作计划,列入2016年项目申报范围并做好申报方案。拟利用闲置学校或校舍新建的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须按照海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方案。

编辑:黄满红